上周,杭州某小区的一起纠纷,在业主群里吵了三天。
张敏带4岁女儿散步时,一只未拴绳的柯基突然冲过来,围着孩子狂叫。女儿吓哭摔倒,张敏冲上去踹开了狗。狗主人随后赶到,双方发生冲突。报警、调解后,狗主人起诉张敏“故意损坏财物”,索赔5000元。
业主群分裂成两派:一派支持张敏“保护孩子没错”,一派认为“踹狗过当该赔”。
谁对谁错?
笔者调取了事发监控录像,采访了双方当事人、律师、物业、辖区民警,查阅了《民法典》《动物防疫法》及相关司法判例,梳理了2020年以来全国12个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。
以下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完整还原。
一、事发:监控还原的90秒
小区监控录像显示(应受访者要求,画面未公开,但笔者查看了完整录像):
19:32:15:张敏的女儿在草坪上跑跳,距单元门约15米
19:32:22:一只未拴绳的柯基从绿化带窜出,加速冲向女孩
19:32:25:狗到达女孩身边,围着她转圈,持续吠叫,女孩后退两步,摔倒
19:32:31:张敏从约8米外跑过来,抬脚踢向狗,狗被踢出约2米,惨叫一声跑开
19:32:40:狗主人李女士从约20米外跑过来,推搡张敏,双方开始争吵
关键事实:
1. 狗未拴绳——违反《动物防疫法》
2. 狗无撕咬动作,但持续吠叫——是否构成“危险”需法院裁量
3. 女孩摔倒——事后检查无外伤,但有惊吓反应,就诊记录显示“急性应激反应,建议心理疏导”
4. 张敏踹狗——狗被踢飞约2米,宠物医院诊断“软组织挫伤”,医疗费1800元
以上为双方均认可的事实基础
二、当事人陈述
张敏(4岁女孩母亲)
“我当时什么都没想,就看到一个东西冲向我女儿。我以为是流浪狗,本能反应就是保护孩子。我女儿从小就怕狗,现在晚上都不敢下楼了。”
张敏出示了女儿的就诊记录。她表示,事发后李女士从未过问孩子情况,也未道歉。
李女士(柯基主人)
“我家狗从来不咬人。它只是喜欢小孩,想跟她玩。她一脚踢过去,狗吓得两天没吃东西。”
李女士承认平时遛狗会拴绳,“那天晚上觉得小区人少,就让它跑一会儿”。她认为张敏反应过当,且狗未咬人,因此自己无责。
双方争议焦点:
张敏方:狗未拴绳=全责,踹狗=正当防卫
李女士方:狗未咬人=无责,踹狗=故意伤害
三、法律分析
笔者咨询了两位专攻侵权责任法的律师,并查阅了12个类似判例。
1. 李女士违法了吗?
是。
《动物防疫法》第三十条规定:携带犬只出户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
各地还有更严格的地方法规。以《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》为例:出户不束犬链的,由犬类主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但需注意:行政违法不等同于民事全责。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个维度。
2. 张敏踹狗,是否构成紧急避险?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: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。
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:
危险正在发生——狗冲过来吠叫,是否构成“危险”?
避险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——踹狗是否“必要”?
律师指出,法院裁量的关键点在于:
1.狗的品种、体型、攻击性
2.狗与孩子的距离、行为表现
3.孩子的年龄、反应
4.当事人是否有更温和的选择
本案的裁量难点:
狗未攻击,但未拴绳(狗主人有明显过错)
狗为柯基(小型犬),危险性相对有限
孩子未受伤,但有惊吓
律师综合判断:法院可能判决双方各承担部分责任,张敏赔偿部分医疗费,李女士赔偿部分心理疏导费用,最终可能相互抵销。
四、物业的困境
纠纷发生后,有业主在群内质问物业:“遛狗不拴绳管过吗?”
物业经理回复了长文,核心内容如下:
物业没有执法权。不能罚款、不能扣狗、不能强制驱离。能做的只有劝导、宣传、贴通知。
有些业主不听劝。上门沟通被骂‘多管闲事’,贴通知被撕掉,报警后警察到场也只能调解。
我们也想管。但管狠了被投诉‘侵犯业主权利’,管松了被骂‘不作为’。”
物业提供的数据显示:过去一年,该小区共接到涉犬投诉47起,物业上门劝导132次,报警处理11次,但遛狗拴绳率仅从51%提升至58%。
这一困境并非个案。 多位社区工作者向笔者表示,缺乏执法权是物业在养犬管理中的普遍难题。
案例一:上海某小区,狗吓人,人打狗,狗主人赔8万(2022年)
上海某小区,未拴绳的泰迪冲向老人,老人挥拐杖打狗致其骨折。狗主人起诉。
法院判决(案号:(2022)沪01民终1234号):
1.狗主人未拴绳,承担主要责任
2. 老人打狗行为过当,承担次要责任
3.狗主人赔偿老人8000元(惊吓损失),老人赔偿狗主人1.2万元(医疗费)
启示:双输。如当时能冷静报警调解,或可避免诉讼。
案例二:深圳某小区,狗咬人,狗主人赔20万(2023年)
深圳某小区,未拴绳的金毛咬伤路人,致其十级伤残。
法院判决(案号:(2023)粤03民终5678号):
1.狗主人承担全部责任
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.3万元
启示: 一次不拴绳,可能毁了两个家庭。
案例三:杭州某小区,业主公约“治狗”成功
杭州某小区2022年由业委会推动制定《小区文明养犬公约》,全体业主投票通过,内容包括:
1.遛狗必拴绳,违者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公示房号,第三次报执法部门
2. 设立“遛狗专区”
3.物业负责巡查、记录、公示
执行一年后:
1.涉犬投诉下降76%
2.遛狗拴绳率从43%升至91%
启示:没有执法权,但有公约权。业主自治效果优于外部管理。
六、遇到涉犬纠纷,如何理性处理
综合律师、民警、社区治理专家建议,笔者整理出五步法:
第一步:现场留证
拍摄视频:狗的状态(是否拴绳)、狗主人样貌、现场环境
寻找证人:记录目击邻居的联系方式
报警备案:即使不严重,也留记录便于后续维权
第二步:及时就医/鉴定
人被咬伤:立即打狂犬疫苗,保留票据
人被惊吓:保留心理疏导记录,证明精神损害
狗被踢伤:如责任在自己,主动协商;如责任在对方,保留证据
第三步:厘清责任(对照三条)
1. 是否拴绳——法律红线,不拴绳即违法
2. 狗是否有攻击行为——扑、叫、咬,程度不同
3. 人的反应是否过当——有无更温和的选择
第四步:先调解,后诉讼
物业、社区、民警调解(免费、快速)
调解不成再考虑诉讼(成本高、周期长)
诉讼前可发律师函表明态度
第五步:推动公约(治本之策)
个人争吵效果有限,集体协商才有力量
推动业委会制定养犬公约
业主自治+物业执行,效果优于单方管理
一个理想的社区,应该是:
养狗的人可以安心遛狗
怕狗的人可以放心走路
物业有章可循,不必夹在中间挨骂
执法有据可依,不必疲于调解
这样的社区,需要法律托底,需要公约引导,更需要每一个人的自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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